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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对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该公司因扬尘污染防治不力被罚款五万元,此为深圳市首宗对建设单位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去年10月,龙华生态局执法人员对大浪街道某城市更新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场地内堆放大量易扬尘物料,且未设置防尘滤网、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现场扬尘问题严重。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
调查取证发现,该工地建设单位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施工监理合同,违反了《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而该公司又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于监理合同中补充扬尘污染防治内容,根据《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龙华生态局依法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为深入落实“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龙华生态局组建了专业巡查队伍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联合区工地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7个100%”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经统计,2022年,各工地主管部门累计检查在建工地764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396宗、黄色警示2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对存在扬尘问题的工地处罚10宗,处罚金额22.1万元。对泥头车带泥上路、渣土未覆盖和遗撒等处罚370宗,处罚金额76.4万元。通过以罚促改,从源头减少扬尘污染排放。
2022年,龙华区扬尘污染整治效果显著,PM2.5年均浓度降低至1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改善幅度全市第一;PM10年均浓度降低至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改善幅度全市第二,颗粒物浓度创十年来最优水平。
未来,龙华区将持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扬尘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同时将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共同守护“深圳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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