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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视讯!食品中发现蟑螂!消费者诉至福田法院获赔1000元


(资料图)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如何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促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销售食品的过程中自觉加强管理,是法院审理涉食品安全案件的初衷。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7日中午,李某在福田区某餐饮店用餐时,发现食物中有一只蟑螂。李某立即拍照、录制视频作为证据,要求餐饮店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餐饮店提出的方案是为李某免单一次,之后到店消费还可免单两次,该方案被李某拒绝。同日,李某致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餐饮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于1月11日短信回复李某称该餐饮店无法满足李某诉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鉴于双方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终止调解,并建议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于8月11日诉至福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餐饮店退还购物款24元并赔偿1000元。

法院审理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主张其在被告处购买了有蟑螂的食物,并提交了消费账单、拍摄照片、录制视频及深圳政务短信平台短信等证据予以佐证,在被告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的情况下,依法采纳原告李某主张,故原、被告间成立涉诉商品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销售有蟑螂的食品,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为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属于明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故原告李某要求被告退还购物款24元并赔偿10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福田法院判决如下:被告福田区某餐饮店退还原告李某购物款24元,并赔偿原告李某损失1000元。

法官说法

民事审判庭 范桃江

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日益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但食品安全隐患时有发生。针对此类案件,若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本案判决不仅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补偿消费者在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也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可促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在今后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自觉加强食品安全,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责任编辑:Rex_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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