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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后老板否认雇佣关系,深圳调解员以案释法为民讨赔偿


【资料图】

近年来,随着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劳动力市场上的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尤以用工导致的人身损害纠纷居多。近日,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严庆龄就参与了一起因用工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例。

日前,王先生来到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据了解,1月4日,王先生在老板的安排下进行装饰打墙工作,施工时不慎砸到右腿,后被送入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腓骨经端粉碎性骨折等。

王先生向老板出示了相关证据及花费明细,要求老板赔偿相关费用。老板认为,其与王先生的合同性质属于承揽合同,自己对于王先生的受伤不需要承担责任,只同意支付部分医疗费,对于王先生主张的其他赔偿不予认可。而王先生则坚持称自己与老板并非承揽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且自己是为了完成老板布置的任务才受的伤,老板需要对此事承担责任。长时间争论协商却始终没有定论,无奈之下,王先生想到了人民调解。

接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人民调解员严庆龄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核验,确定双方对损害事实均无异议。经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界定。

对于双方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界定,严庆龄以法律为依据给出详细阐明,并结合多个具体案例,帮助当事人分析因为纠纷所造成的后果与需要承担的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等款项计算赔偿数额。最终,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得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并签署调解协议。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老板亲自将现金交付给王先生及家人,并主动陪同将钱存入银行,确保无假钞。

“当事人的感谢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圆满化解,让人民调解员严庆龄收获了当事人的感谢和赞誉,她表示,自己将一如既往耐心、细心地面对群众诉求,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关键词: 雇佣关系 粉碎性骨折 人民调解

责任编辑:Rex_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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