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批美术作品被烧毁巨额侵权赔偿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各被告即涉案公司和个人向众多原告赔偿损失共计625.62万元。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部分原告、部分被告提出上诉的案件进行二审宣判,维持龙岗法院一审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悉,该系列案共有111宗案件,涉及原告113位美术家的392幅美术作品。
无证焊工违规作业酿火灾
据龙岗法院介绍,2019年6月8日深夜,被告恒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某指使员工陈某某在该公司一厂房内违规电焊作业,高温焊渣掉落引发火灾。火灾面积约2000平方米,烧损、烧毁了大量快递件、包装用纸皮、海绵、塑料、油画、油画材料、服装衣帽布料等,其中,另外三家公司存放在起火地点附近的392幅美术作品被焚烧殆尽,而这批美术作品并未办理保险或保价手续。
事故发生后,刘某等共113位美术家分批向龙岗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请求总标的约8180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向翔介绍说,经类案与法规检索,未查到我国法院曾处理过被毁损美术作品民事赔偿纠纷诉讼的案例,国内尚无专门针对美术作品毁损赔偿的法律法规,对美术作品的价值评估也无统一明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意见,面对如此巨额的赔偿难案,一时似有无从着手之感。
法官多方求证评议作品价值,美术家获赔6百余万
据龙岗法院介绍,虽然涉案美术家在起诉前便已委托雅某公司就被烧毁美术作品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艺术品价格咨询评估报告书》,但因系其自行单方委托,各被告不予认可,且该报告无鉴定评估人员签名,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则关于鉴定报告的法定要件,法院无法采信。
启动司法鉴定评估工作之后,龙岗法院先后委托两家具备司法鉴定评估资质的财产评估机构对涉案美术作品的价值进行鉴定评估,但均因无法完成而退回。同时,为了合理评估被毁美术作品的价值,法官积极寻求专业支持与帮助,多次前往广州、佛山等地,甚至远赴北京,奔走于美术行业、文化艺术、价格认证及其主管机关之间,向有关专家请教咨询。
据龙岗法院介绍,最终由广州艺术品行业商会专家组协助法院开展美术作品价值鉴定评估,并出具了《艺术作品价值鉴定评估专业报告》。
然而,原告美术家们提出异议,认为评估机构鉴定的被毁美术作品价值偏低。对此,龙岗法院认为,该专业报告基本上对涉案美术作品给予客观真实评价,且该报告所评定的涉案美术作品价值,仅为法院在审理本系列案件时确定对被告赔偿金额所用,不包括该美术作品在不同时间节点及评定背景、其他使用环境中的价值与预期利益,也不影响相关美术家其他美术作品的真实价值,更不会导致美术家的社会评价、名誉地位、艺术能力、价值体现降低;且该行业商会发回的异议书复函对涉案美术家提出的异议理由逐一予以回应与反驳,并作出了合理解释。
龙岗法院经过多方求证和认真评议,最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恒某某公司、欧阳某等向113位美术家赔偿本案被烧毁392幅美术作品的损失共计625.62万元。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部分原告、部分被告提出上诉的案件进行二审宣判,维持龙岗法院一审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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