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最长3年5项社保补贴和一年岗位补贴。
同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和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依规享受培训补贴。
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津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长3年5项社保补贴和一年岗位补贴。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对认定的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建设费补贴最高50万元,对大学生创办在孵企业占50%以上的,补贴标准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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