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审批公租房时将优先保障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的住房困难职工,同时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降低准入门槛。
通知规定,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由原来保障范围宽泛不设限制,调整为本市市区户籍和在郑州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的住房困难职工以及其他应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同时,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就业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及引进人才在申请公租房时,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在审核程序方面,由原来“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跑”需44天的“串联式人工审核”,优化再造为大数据系统“全过程信息实时比对”的“并联式智能审核”,实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当日办结”,“掌上办”和“零次跑”。
在限制条件方面,郑州市规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市区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在本市市区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列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将解决公租房申请条件过于宽泛、申请审核程序繁琐、智能化滞后效率低、区域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将负责做好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相关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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