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等多个部门9日联合公布《关于落实汽车消费政策措施》,通过每月适量增加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等措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迫切需求。
海南自2018年5月开始全省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受此影响,汽车消费市场明显萎缩。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汽车零售额下降19.5%,拉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7个百分点。
海南将优化小客车限购管理措施,盘活逾期未使用的废弃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自2019年9月起,截止摇号当月,上年度同期上月废弃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自动计入本年度当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总量。2019年8月至12月,在原定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数量的基础上,每月适量增加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
该措施明确,为减轻海南省经销企业去库存压力,2019年7月1日前,该省汽车经销商库存未销售的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且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标注的车辆制造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2020年6月30日前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可以办理注册登记。
海南将落实汽车进口政策,加强进口销售管理。大力推动海口港进口符合国家进口标准(含“国五”)的新轻型汽车。但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新轻型汽车需达到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海南加快建设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二手车交易信息部门共享。对已备案登记且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转移登记的存量二手车,可以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按照原有方式办理,以促进二手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海南将加快构建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良好生态。加快探索电池租赁、车电分离等消费方式,降低购车成本。加快推进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督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善省内售后服务配套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完)
(记者 王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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