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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17日,申请人李某某申请执行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案,在杞县人民法院柿园人民法庭温情执行下圆满结案,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经多方协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庭审程序,在高瑞琴庭长事先多次努力调解下,原、被告就离婚事项及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通过互联网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子送达,该案件审理结案。
原告李某某本以为被告徐某某能按调解协议履行,可被告徐某某远在外地,两个婚生子女在家上学,被告父母为了不让原告李某某接走孙女,竟然玩起了“躲猫猫”,将孙女转学,不让原告李某某家人探视、接走孩子。原告李某某一气之下网上申请强制执行。
柿园人民法庭严格按照院党组要求,改变工作方式方法,统筹安排立、审、执工作,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经协调村干部组织双方做工作,找孩子的祖父、祖母谈话,双方同意在2022年6月17日对婚生长女进行交接。
6月17日早晨,高瑞琴精心为孩子准备了漂亮书包、文具用品等学习用品,通过电话一再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带领干警到女孩的祖父祖母家里。孩子的祖父、祖母带着孩子正在家中等着李某某的到来。孩子看到李某某来到家中,激动地扑到了母亲的怀抱中,李某某及其亲人流出了感动的泪水。将孩子交到申请人李某某后,高瑞琴一再嘱咐,千万不能荒废孩子的学业,不能阻止孩子父亲去探视孩子,该起矛盾得到彻底化解。法官认真细心的工作和温情执法,得到在场群众的好评和一致称赞。
关键词: 人民法庭 双方当事人 调解协议 婚生子女 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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