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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_独家焦点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7


(资料图)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

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93,975,1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维

持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4,758,97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4,758,97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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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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