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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操作不当致老人跌落轮椅不治身亡,深圳一护理公司被判赔15万|环球视点

吴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从急诊科到放射科短短几十米的路途,竟成为父亲生命中无法跨越的“坎”。因护工护理不善,77岁的吴老先生从轮椅上扑倒摔伤,最终病情加重去世。

经法院审理查明,护工所属的深圳市众安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众安康)承担30%责任,赔偿15.9万元损失。目前,吴女士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吴老先生因患有脑梗塞,每年均需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简称:华中科大协和深圳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以缓解症状。2019年2月19日,77岁的吴老先生再次入住该医院,并与众安康签订了《普通陪护协议书》。一名护工每日负责照顾吴老先生起居,每日费用为230元。


(相关资料图)

《判决书》显示,2019年2月21日14时许,护工用轮椅护送吴老先生前往放射科准备检查。在行经急诊科的斜坡时,吴老先生从轮椅上跌落。随后检查显示,考虑右侧颞枕顶部及左侧额颞顶部慢性硬膜下出血、左顶部头皮软组织挫伤、右侧基底节区急性腔隙性脑梗死。之后,其病情逐渐加重,2019年3月20 日凌晨4 点半左右,吴老先生不幸去世。

“我父亲入院时仅有部分自理能力,属于偏瘫。作为专业机构的护工,不仅没有使用平车,反而不规范使用了轮椅。”吴女士认为,护工不但没有给父亲绑约束带,而且行至急诊科斜坡时,没有减速,也没有将椅背朝前推进,才导致悲剧发生。

众安康方面则认为,吴老先生当时左膝着地,头部并未受伤,当时医院医护人员在现场对吴恩强进行检查,仅是皮外擦伤,并未导致严重身体损伤。在随后检查中,病情也得到稳定和改善,其死亡应当是因为多年脑梗赛、高血压所形成的的血栓所致。

经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患者吴某强因摔倒造硬膜下出血,左顶部头皮软组织挫伤,导致吴某强病情加重,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护工未能及时看护导致吴某强摔倒存在过错,无法排除吴某强硬膜下出血加速其本人死亡的可能,被告的过错行为与吴某强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虽然被告抗辩称吴某强死亡系其长期的高血压、脑梗塞自然进展所致,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故本院不予采信。根据案情,法院对被告的责任比例酌定为30%。经计算,被告应当赔偿原告159165.1元。

2023年2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目前,吴女士已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爱企查显示,深圳市众安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主要为医院提供后勤管理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从事母婴服务(月子服务)、养老服务;病人陪护;陪驾服务等服务。

5月16日,南方+多方联系众安康了解情况。截至稿件发出前,众安康尚未给予回复。被告代理律师表示,事情已经在走法律程序,尊重法律程序,尊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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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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