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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共公布8宗典型案例,涉及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其中包括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提到,这批典型案例还体现了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求,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注重溯源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系统内普遍性和根源性问题等特点。其中有4件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
自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以来,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突出保护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护敏感类别信息及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
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付某等8人,自2020年10月以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案办理过程中,对于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内部员工利用工作便利泄露信息,因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巴枪”管理不善导致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形,宝安检察机关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寄递用户信息采集管理,全面维护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据了解,物流行业掌握大量公民个人生活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后可精准画出用户购物习惯、消费水平、生活轨迹的图谱,极易滋生诈骗、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侵权成本、震慑违法犯罪,同时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着力实现“后端惩治”到“全流程风控”转化,引导快递行业龙头企业良性运行,建立快递企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通用标准,实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辐射效应。
宝安检察院联合人大代表到快递站点开展“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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