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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将审议法规34件,包括制定和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等。深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透露。
“我们将发挥立法在解决高质量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骆文智说,今年深圳将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一批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匹配、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呼应的经济特区法规。
骆文智表示,今年拟审议34件法规。其中,继续审议“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14件;新提交审议20件,包括拟新制定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医学科学院条例、应急救援条例、职业教育条例”等12件,以及需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等8件。
同时,丰富立法形式,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的立法,聚焦立法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有的放矢,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此外,深圳人大还将视察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产业园区和“工业上楼”厂房空间建设、“十四五”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业教育发展、社康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自然生态保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园城市建设、深化深港教育医疗合作等情况,开展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20+8”部分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专题调研。
“我们将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监督时点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形成‘全链条’监督模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骆文智透露,今年将选择一些涉及面广、事关高质量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市区两级人大开展联动监督,实现监督事项贯通、监督资源整合、监督效果倍增,更好发挥监督的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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