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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工作,深化教育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市教育局制定了《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南都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三大点第7小点中提到,强化实验教学测评管理,建立实验评价机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文件精神,本着“学完就考”的原则,结合深圳信息化实验测评模式推进时间安排,2024年将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科目分值的10%计入科目成绩,2025届毕业生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相应科目分值的10%计入科目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把实验教学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强化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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