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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明确异地就医待遇,这些门诊特病可报销50%

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近日,深圳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进一步推进深圳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征求意见时间将截至2022年12月19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异地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病,报销50%

《通知》明确了异地就医的相关待遇。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享受直接结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及参照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由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其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直接结算,异地门诊医疗费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异地门诊医疗费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提高,一档参保人仍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此次调整将对参保人待遇产生哪些影响?《通知》说明解释,本次政策调整是执行国家、省文件要求,参保人异地就医待遇有所提高。对于异地普通门诊待遇,一档参保人仍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此外,为兼顾不同人群,对于异地普通门诊统筹等待遇,将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中再一并落实调整。

政策调整对医保基金产生什么影响?《通知》说明亦予以了说明。

一方面是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增加的基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就医需求增加导致的基金增加;二是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支付标准比例提高导致的基金增加。由于医疗服务具有刚性特点,增加的就医需求本身并不明显,由此产生的基金支出增加较小。

另一方面是基金监督压力增大。《通知》简化扩大了人群范围,同时提高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性,同时也带来监管压力。比如参保人可能出现挂靠当地 企业提供工作证明,进而享受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待遇的情况,一定程度上给基金监督带来压力。

《通知》表示,深圳将加强对医保基金支出的预算管理。引导参保人参保人规范、合理、按需就医。加强对异地就医行为的监管。利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时对异地就医参保人就诊情况进行核查,并加大惩处力度。

关键词: 医疗费用 工作人员 门诊医疗

责任编辑:Rex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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